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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观起来,这时期跨国企业在进入中国的战略上有以下几种选择:全资子公司、合资企业、许可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海外生产和进出口。他们先是以进口和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这是因为合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中方企业已然建立的销售网络和知名品牌,合资可以使其节约财务支出,大大降低在华的投资成本,同时还可以减少东道国政府对于海外企业可能取代本地企业的恐惧感,享受到不少的优惠政策。
由于当时国内市场消费水平的限制,一些外资企业在刚刚与国内企业合资时,看重的并非在中国市场上进行产品销售所带来的利润,仅仅靠以高价格向合资企业销售生产设备,就可以大赚特赚一笔了。出于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考虑,外资企业更愿意把中国当成一个生产基地,生产出来的产品仍然主要供应海外市场。
在一些外方持股比例不受限制的传统领域,如食品、日用品等,外方更看重的是品牌。由于不同文化的矛盾,如果采用全资子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在推广品牌上势必耗资巨大;并且受到一些传统知名品牌的阻击,于是他们采用了迂回的策略,先行通过合资买断中方品牌,再逐步将自己的国际品牌形象与这些品牌结合起来,然后再推出自己的所谓国际知名品牌,最终以自己的品牌取代国产品牌的地位。这在日用品领域最为突出,比如美国宝洁买断“熊猫”,德国利洁时买断“活力28”,高露洁买断“三笑”都是这样的例子,这样不仅可以顺利进入市场,还能将强大的对手化解于无形。当这一切渐渐完成之后,国内的市场也逐渐走向成熟,此时,合资企业不仅不再能为外方带来实惠,反而由于东西方文化和管理方法的冲突而越发显得矛盾重重。由于持股比例的原因,外方很难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行其在国外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企业文化和组织系统,这里面包括质量系统、作业管理、信息管理和技术革新。成为全资子公司后的另一个好处是更便于将其利润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和转移,以适当避税。因此,我们看到众多合资公司此后纷纷走上了分道扬镳之路。
在一些开放初期被认为是战略性产业的领域,最初的合资是有严格持股比例规定的,外方不得控股。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加入WTO步伐的推进,这些领域正在逐步放开,于是从合资走向独资也就成为必然。
二、后合资时代
1992年可以说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一个分水岭。1992年的中国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解除市场管制、弱化计划经济色彩,无疑又使中国迎来了另一个激情澎湃的发展春天。而经过80年代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实力已今非昔比,高速稳定的经济增长率、市场容量及消费能力的提高使中国的市场潜力在外国资本的面前展现开来。而先行者的成功也无疑给了后来者以信心,这时已经有很多后来在中国市场上占有统治地位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站稳了脚跟,比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以及宝洁等。在国际的发展潮流上,信息技术革命的飞速发展开始使生产经营形成密切的全球联系,跨国公司的扩张野心进一步加大。同时,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解除外商直接投资限制的新政策,投资自由化与贸易自由化在中国得到进一步的放开。无利不往的资本功能开始膨胀,中国进入了新一轮的外国资本投资狂潮,据原外经贸部外资司统计,1993年FDI金额突然放大,合同外资达到了1114亿多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70亿美元,几乎都是上一年的一倍。
在1992年以前,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部分一直是对外借款,曾占利用外资总额的6O-70%。而1992年至1996年期间,外商直接投资在利用外资总额中的平均比重约为74%。
另一重要变化是,1995年4月4日原外经贸部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批准外商可以建立投资性控股公司(伞形公司)。1997年开始,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迅速地由当年的34.6%攀升至2000年的54.3%。外商在中国的新增投资,独资企业数量已超过了合资企业。1992年到1999年,以美元计算,50%的投资是用在合营企业中的,到2000年时,这个数字已经下降到30%。这说明了90年代的外商投资结构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开始从合资合作转向独资,即使是新合资浪潮也大多以外方绝对控股为前提。当初中方控股的企业,在以后增资扩股时,跨国公司乘中方企业追加资金不足而逼抢中方股份,完成了对行业主导企业的控股合资,确立其产业内的垄断地位,争夺资本的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