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美菱电器(000521.SZ)发布公告,美菱与长虹签署了代理销售美菱冰箱产品的有关协议。 根据该协议,长虹电器(包括长虹电器控股子公司)将作为美菱的代理销售商,代理销售美菱冰箱系列产品。由于长虹跟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美菱电器股份转让协议书》,预计全年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15亿元左右。 在股权过户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已经进入的大股东可以采取控制销售渠道的做法得到保障。此前,海信电器(600060.SH)也曾与科龙电器(000921.SZ)签署《销售代理协议》。长虹(600839.SH)此举如出一辙。 长虹空调操盘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该代理协议的销售时间是从 2006 年1 月1 日到2006 年12月31日,结算方式是先货后款,供货价格和代理区域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对于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仅表示,“不方便对上市公司的公告披露更多信息”。不过,长虹空调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这次协议的主要合作方是长虹空调,长虹空调总经理、美菱电器董事李进是主要操盘手。 美菱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薛辉则解释说,美菱并不是把销售全部交给了长虹,而只是在上海等长虹的强势地区,产品交给长虹销售。”长期专注于彩电项目的长虹虽然近年来开始进军空调等白电领域,但在白电市场渠道和销售体系远没有美菱成熟和完善。 “大部分市场还是我们自己做,原有的市场和渠道不受影响。”薛辉强调说,长虹只是部分代理而已,作为上市公司,他们依然保持渠道和市场的独立。 据薛辉介绍,由于今年美菱定下了较高的产销目标,希望能突破200万台,所以需要较多资金,由于美菱的正常融资面临信用额度等难题,借助长虹可以降低财务成本;另一方面,长虹电器拥有自己庞大的市场网络和渠道及大量的信用资源,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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